什麼是企業管治?管治與管理有分別嗎?
企業管理所關心的是如何使企業營運順暢,企業管治所關心的是如何為企業的營運去創造和維護一個理想的環境。
企業管治的範疇包括為企業制定方向、監管營運、界定組織架構權責、釐定企業與持份者(或作利益相關者)的關係、預防與利益相關者的矛盾。良好的企業管治要求企業的運作和管治有適當的透明。在香港,上市公司必需成立內部稽核、薪酬和遴選三個委員會去滿足公司上市條例有關企業管治的要求。
企業管理是管理團隊的責任,而企業管治是董事會的責任。
為什麼要加強企業管治?
良好的企業管治有利於業務能持續發展,亦因為良好的企業管治會照顧及平衡所有持份者的利益,所以企業亦會充分考慮在生態上的持續發展。
適當的透明度有利企業的承傳。十數年前一家在香港上市電子公司的創辦人在內地的車禍中突然離世,結果這家數千人的企業要賤賣才有人肯接手。同樣,一家以造模和電鍍技術製造及銷售新潮金飾的上市公司,因創辦人在家中驟死,家族亦需要把集團以低價出讓。因為這兩家企業沒有良好企業管治,缺乏透明度,臨時接班人無法按照原本的經營模式成功地營運下去,只好賣盤,由收購的集團以新的模式運作,等如重新創業。幸好這兩家公司都有自主品牌,才找到買家,而不少沒有品牌或其他無形資產的企業,在發生類似的情景時,只有草草清盤收場。
如何加強企業管治?
企業管治是董事會的責任,通常董事會是由執行董事(主要的受薪員工)和(獨立)非執行董事所組成。委任(獨立)非執行董事是促成企業達成適當透明度的主要因素,同時亦協助企業有較擴闊視野和業務網絡。
董事會的職責通常包括:
- 制定企業的發展方向和策略
- 監察企業運作的行政政策及守則
- 監控企業的業務表現
財政服表
內部稽核
- 考慮企業所需主要資源的籌措和使用
- 監管企業的風險管理
引入外人作董事豈不是令業務秘密外洩?
即使是有限(責任)公司,公司發生甚麼事故,股東都不需要承擔大部份的法律責任,但董事則不同,如董事的行為不是以公司的最高利益為依歸,是需要承擔個人責任(所謂“上身”)。所以資深的董事可以協助企業在董事會中作合適的披露(不包括業務的秘密,如知識產權等),亦會保密。
的而且確,在引入獨立非執董的初期,企業需要準備較多的文件,但這些內部的披露,有助企業的長期持續發展。
良好的企業管治能加強利益相關者如業務伙伴、員工、客戶、銀行、供應商的信心,亦為企業在適當時機上市作好準備。